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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时还须复审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
考察工作由县招考(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具体由遴选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考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
在考察工作中,发现有不符合遴选条件及下列情况之一者,报经县公开招考(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取消遴选资格: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的;
(4)新录(聘)用到机关事业单位试用(见习)期内人员;
(5)经县公开招考(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不能选调的其它情况;
(6)2014年以来新录用到乡镇机关的公务员(含选调生)。
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七、遴选审批
考察合格人员拟确定为遴选人选并进行试用,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后,由遴选单位提出遴选意见或建议报县招考(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经县招考(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后无异议的办理调动手续。 被遴选人员一经遴选到新的工作单位必须在所遴选单位服务满三年以上才能再次申请调动。
八、有关事宜
遴选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九、本方案未尽事宜由平塘县公开招考(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十、在遴选过程中,县招聘办发布的有关信息将在平塘金盆网、平塘县人民政府网上进行公布,请考生密切注意。网站公布的有关信息,因考生未阅读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对发生因考生联系电话变更、关机、停机、呼叫转移或不接电话等造成遴选单位或县招聘办联系不上考生的情形,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已负责。
咨询电话(工作时间): 0854-7228186(平塘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录用调配考核奖惩科)
监督电话(工作时间): 0854-7084996(平塘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监察室)
原标题:平塘县2017年第二次公开遴选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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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7年平塘县第二次公开遴选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xls
2.2017年平塘县第二次公开遴选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xls
平塘县招聘办
2017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