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首页 > 省(市、县)直机关遴选 > 考试公告 >
(二)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2017年12月3日
上午:8:00—9:30 《职业能力测试》
10:00—12:00 《综合知识》
笔试地点:设在区政府所在地,详见《笔试准考证》。
考试时须凭本人《笔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居民身份证、社保卡、军人身份证、护照、贴有照片且加盖户籍专用章的户籍证明)进入考场。
(三)笔试成绩
《职业能力测试》和《综合知识》两科按5:5的比例合成笔试成绩;若考生笔试合成成绩相同,以《职业能力测试》分数高低排序,确定入围对象。如《职业能力测试》成绩仍相同,一并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为确保选调人员基本素质,设定笔试成绩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达到50分以上的报考人员,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七、体检考察
体检人选按选调计划数,在同职位入围人员中依笔试合成成绩从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笔试合成成绩相同的,按职业能力测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序;职业能力测试成绩仍相同的,一并进入考察环节,以考察结果确定)。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在区级综合性医院进行。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者,在体检结论公告后的7日内考生本人可以申请复检,否则视为放弃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申请复检考生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人选。
考察工作在区人社局指导下,由选调单位组织实施。考察工作要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工作实绩,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个人品行、业务水平、工作能力、廉洁自律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选调单位要派出2人以上组成的考察组实施考察。考察结束时,考察组要如实写出考察报告。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职位报考人员中,按笔试合成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一次。拟选调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体检、考察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八、公示和调动
体检、考察结束后,依据公告规定的要求和报考人员的考试、考察和体检结果,由选调单位党组集体研究,确定拟选调人员,在中国谯城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出现缺额的,不再进行递补。公示期满未收到举报或举报的问题不影响选调的人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九、选调工作纪律
(一)实行回避制度。选调单位工作人员凡与报考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当主动回避招考工作。
(二)选调过程中违反干部人事纪律及本方案的行为必须立即予以制止和纠正,追究责任,严肃处理。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有关事宜
本次选调不指定任何教材、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咨询电话:0558—5533605(区人社局)
监督举报电话:0558—5520107(区纪委信访室)
十一、监督检查
区纪检监察部门对选调工作实行全过程监督,确保阳光操作,公开公正。对违反考试选调工作纪律的人员,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附件1:《亳州市谯城区2017年区直有关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
附件2:《亳州市谯城区2017年区直有关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职位、数量、条件一览表》。
亳州市谯城区2017年区直有关单位
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11月9日
原标题:亳州市谯城区2017年区直有关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