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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2017年中共贵阳市司法局委员会遴选公务员2人公告现已发布,请及时查看公告内容,按照相关要求报考公务员遴选考试。为了让大家更多地了解贵州遴选考试 信息,中公公务员遴选考试网 提供了贵州遴选招考公告、 贵州遴选考试通知和贵州遴选招考职位等内容,祝愿所有遴选公务员考生,考试顺利!
根据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贵阳市2017年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贵阳市司法局机关拟公开遴选公务员2名,为保证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遴选职位和数量
1.工作人员(科员)职位1名,从事相关处室业务工作。
2.工作人员(科员)职位1名,从事财务会计工作。
二、公开遴选范围和条件
(一)遴选范围
1. 本市区(市、县)机关及乡镇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参公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人员。
2.贵阳高新区、经开区、综保区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参公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人员。
3. 省、市级机关设在本市各区(市、县)的垂直管理单位、派出机关中符合上述条件的人员。
(二)遴选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3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工作经历(含试用期)。
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级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或义务兵服役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3.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学士及以上学位。
6.年龄在40周岁以下。
7.符合公开遴选职位的其他资格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以上时间计算截止到2017年12月31日。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2.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3.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4.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招录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时间计算截止到2017年11月14日)。
5.领导干部尚在任职试用期或提任现职不满1年的(时间计算截止到2017年11月14日)。
6.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内的。
7.由下级机关转任到本级机关工作不满2年的(时间计算截止到2017年11月14日)。
8.2014年以来新招录的乡镇公务员(含选调生)。
9.曾进入遴选试用环节,且因个人原因放弃未满3年的(时间计算截止到2017年11月14日)。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公开遴选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本次公开遴选坚持个人意愿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原则。由公务员本人申请并报所在工作单位同意,按干部管理权限经组织人事部门审核同意后方可报名,也可在征得本人同意后,由组织推荐报名。报名程序如下:
①报考人员登录贵阳党建网、贵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下载并填写《贵阳市2017年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推荐表》(以下简称《报名推荐表》),如实填写报考信息。
②报考人员将《报名推荐表》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贵阳市司法局报名邮箱中进行报名,报考人员须同时上传近期一寸免冠正面证件照。
③报考人员的《报名推荐表》须按干部管理权限报组织、人事部门审核盖章,并将审核盖章后的《报名推荐表》传真至市司法局政治部,并妥善保管《报名推荐表》原件待查。
每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职位,多报无效。因错报、误报和瞒报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遴选资格,有关情况将通报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作出组织处理。
报名时间:2017年11月14日—11月17日上午9:00----至下午17:00。
报名期间,每日17:00后,报考人员可登录贵阳党建网、贵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查看报名人数情况。
2.资格初审。在收到相关材料后,24小时内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申请进行初审,审查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并采取回复邮件和电话通知的方式反馈资格审查结果。对只发送电子邮件,未传真《报名推荐表》或只传真《报名推荐表》,未发送电子邮件的,不予进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遴选全过程。
资格初审合格人数与拟遴选人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5︰1,但最低不得低于2︰1。低于2︰1的,调整或取消该职位。
3.准考证发放。12月1日下午16:00前,到市司法局政治部领取《笔试准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