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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注意事项
(一)本次公开选调公务员不收取报名费,体检费由考生自付,报名者只限报一个职位,若多报的,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二)年龄、工作经历年限计算截止至2017年11月7日。
(三)考试、体检时,报考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及准考证参加,未携带以上两证一律不得参加考试和体检。
(四)准考证作为考生考试的重要依据,各考生需妥善保管好本人的准考证。
(五)报考者在报名填写“专业”栏时应严格按照《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17年版)》(可到网上查询)进行填写。
(六)报考者提供的信息和资料应真实可靠,如发现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选调资格。
(七)报考人员若进入选调名单后,无论因何种原因在原单位提拔的,一律按报名时的职位办理调动手续。如报考人员不接受此要求的,视为放弃选调资格。
(八)选调人员须服从组织安排,从调入之日起在清城区工作需满五年。
(九)对违反公开选调纪律、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选调资格。
六、办理相关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即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以上公告由清远市清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选调单位负责解释,各选调单位咨询电话见附件1,区人社局监督电话0763-3939387。
原标题:2017年下半年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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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