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首页 > 省(市、县)直机关遴选 > 考试公告 >
五、公示、办理相关手续
1.公示。拟遴选(选聘)人员名单在商洛党建网、商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
2.办理手续。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选聘)的人员,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下发公开遴选(选聘)结果通知。公示中反映的问题影响遴选(选聘)结果而产生的职位空缺,不再递补。
3.遴选(选聘)人员实行半年试用期,期间在原单位的关系不转,待遇不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考核不合格的,退回原单位。
六、纪律要求
为了维护公开遴选(选聘)工作秩序,对违反公开遴选(选聘)纪律的报名人员,一经查实即按照《商洛市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办法(试行)》终止相关资格或取消录用,并作出相应处理。
七、其他
政策咨询电话:
市委组织部:0914--2389190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914--2335799
原标题:2017年商洛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选聘)工作人员公告
点击下载>>
中 共 商 洛 市 委 组 织 部
商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