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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历业绩评价在纪检监察人员现场监督下进行,由7人组成的经历业绩评价小组负责实施,满分100分,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得分与面试成绩一并公开发布。
(六)体检和考察:经历业绩评价结束后,根据考生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与遴选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员。如遇综合成绩相同,则面试成绩高者进入后续遴选程序;如面试成绩仍相同,则笔试成绩高者进入后续遴选程序。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40%+经历业绩评价成绩×20%(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体检标准参照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相关标准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发布公告。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考生,按有关规定处理。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合格者列为考察对象。宣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
(七)决定拟遴选人员:宣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根据考察情况和岗位要求,集体研究决定拟遴选人员。
(八)公示和办理调动手续:拟遴选人员在宣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7天。公示期满后,符合遴选条件的,按干部管理权限报公务员主管部门办理调动手续。
在体检、考察或公示期间,如出现不符合遴选条件的情形或自动放弃的,可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递补一次。无符合条件递补人员的,取消相应遴选计划。
五、纪律与监督
(一)从事本次公开遴选工作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公开遴选工作纪律和有关廉洁自律规定,坚持原则、公道正派、依法办事。遴选工作严格执行回避制度。违反遴选工作纪律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取消相应遴选资格,5年内禁止参加宣威市公务员遴选考试。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三)本次遴选工作邀请宣威市纪检监察机关进行全程监督,并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0874-7162254
咨 询 电 话:0874-7162582
六、本公告由宣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下载>>>
1.宣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表.xls
2.宣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开遴选公务员报考诚信承诺书.doc
4.宣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公开遴选公务员经历业绩评价量化指标.doc
原标题:宣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
宣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