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首页 > 省(市、县)直机关遴选 > 考试公告 >
七、体检与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排序),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的人选。
体检由省经信委负责组织。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后,由体检医院作出是否合格的结论。
考察由省经信委负责实施。根据职位要求,对考察人选的资格条件(含三龄两历和身份等)进行核实,了解人选的德、能、勤、绩、廉表现,重点考察资格条件、政治素质、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情况。
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可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递补一次。
八、公示
省经信委党组会议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情况,研究决定拟选调人选。将拟选调人选在省经信委门户网站及拟调出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九、转任
公示期满,将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人员报省人社厅,对符合转任资格条件的办理转任手续,不符合转任资格条件的,将所呈报转任材料退回原单位。
本公告由省经信委负责解释,省纪委驻省经信委纪检组全程监督。
考务咨询电话:88955338、88955337
监督举报电话:0731-88955389
原标题:2017年湖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
点击下载>>>
湖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7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