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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面试相关规定
笔试结束后,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和拟遴选人数,按照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
出现因报考人员放弃面试资格或不符合遴选条件等影响面试比例的情况,从该岗位的报考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和缺额数依次进行一次递补。无递补人员或报考人员临时放弃面试资格的岗位,按实际进入面试人员开展面试。
(四)经历业绩评价
经历业绩评价时间为2017年11月21日前,主要是评价应试者学习和工作经历、工作能力和实绩、奖惩情况、岗位匹配程度等,评价要素及分值详见《经历业绩评价表》(附件5)。
根据报考人员的笔试、面试成绩之和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与拟遴选人数1︰2的比例确定经历业绩评价人员。如出现人数不足影响经历业绩评价比例的情形,根据笔试、面试成绩之和从高到低的顺序,从参加面试的考生中依次进行一次递补,无符合条件的递补人员等额进行经历业绩评价。
进入经历业绩评价的人员要向曲靖市供销合作社人事科提交一份从参加工作以来的工作经历业绩报告,工作经历业绩报告要求1500字左右,《经历业绩评价表》需所在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工作业绩报告包括:(一)应注重写实,主要应包括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工作效果和工作效率等;(二)凡属参与完成或与其他同志共同完成的业绩,应写明自己在其中所处的位置或发挥了何种作用。(三)简要介绍个人的历年年度考核奖励、其他表彰情况和思想政治表现情况。(四)结合工作经历,简要进行自我评价。
经历业绩评价工作由曲靖市供销合作社组织5位专家组成经历业绩评价小组负责,经历业绩评价成绩满分100分,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成绩在曲靖党建网(www.qjdj.gov.cn)、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ynqjrs.cn)网上发布公告。
(五)体检和考察
经历业绩评价结束后,将根据考生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与拟遴选人数1:2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40%+经历业绩评价成绩×20%(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如遇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面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后续遴选程序,如面试成绩仍相同,笔试成绩高的人员进入后续遴选程序。
体检标准按照云南省2017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相关标准执行。
考察由2人以上的人员组成考察小组,通过到考察对象所在单位进行个别谈话、实地考察、查阅档案资料等方式,对预选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
体检、考察等结果及时在曲靖党建(www.qjdj.gov.cn)、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ynqjrs.cn)上公布,向考生公告。
进入面试、经历业绩评价环节的人员放弃的,需于该环节开始前1天向曲靖市供销合作社提交放弃的书面申请。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后不得放弃参加后续程序。未按要求提交放弃申请或不参加的体检和考察环节的,5年内禁止参加曲靖市的公开遴选公务员考试。
在面试、经历业绩评价、公示期间,如出现放弃或不符合遴选条件的情形,可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从报考该岗位的人员中依次进行一次递补(各环节均可递补一次)。无符合条件递补人员,取消相应遴选计划。
(六)公示和办理调动手续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拟遴选人员在曲靖党建(www.qjdj.gov.cn)、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ynqjrs.cn)上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遴选的,办理遴选手续;对反映有影响遴选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遴选;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遴选,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遴选。
五、纪律与监督
从事公开遴选工作的人员,必须遵守遴选工作纪律和有关廉洁自律的规定,坚持原则、公道正派、依法办事。公开遴选工作应严格执行回避制度,违反遴选工作纪律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取消考试或遴选资格,5年内禁止参加我市公务员公开遴选。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本次公开遴选工作全程邀请纪检监督部门人员进行监督,并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监督电话:
曲靖市纪委派出第二纪工委:0874-3128213;
曲靖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0874—8967931
咨询电话:
曲靖市供销社党委办公室:0874-3122609
六、其他
本公告由曲靖市供销合作社负责解释。
原标题:曲靖市供销合作社2017年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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