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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2017广东佛山市禅城区行政服务中心选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人员1名公告现已发布,请及时查看公告内容,按照相关要求报考公务员遴选考试。为了让大家更多地了解广东遴选考试信息,中公公务员遴选考试网提供了广东遴选招考公告、广东遴选考试通知和广东遴选招考职位等内容,祝愿所有遴选公务员考生,考试顺利!
因工作需要,佛山市禅城区行政服务中心在广东省范围内公开选调1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及人数
禅城区行政服务中心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科科员1名,其主要工作职责是从事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综合文字材料写作等工作。
二、选调条件
(一)具有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身份(不含聘任制),年龄30周岁及以下,具有3年及以上工作经历,年度考核均称职及以上。以上职位要求年限计算截止至接受报名的第一天,即出生日期在1986年11月13日以后(不含11月13日当日),工作经历截止2017年11月13日满3年。
(二)职位要求
1.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学位及以上,专业不限。
2.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较好的文字写作和沟通协调能力,有从事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综合文稿起草工作经验者优先。
(三)综合素质较高,品行端正,勤奋敬业,身体健康。
(四)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较好的文字写作和沟通协调能力。
(五)其他条件:公开选调后需在禅城区行政服务中心工作满3年,否则不予办理工作调动手续。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未满试用期的;
2. 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 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处理期限的;
4. 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