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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河南洛阳市直单位遴选86人公告

洛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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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体检和考察

1.遴选职位中,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从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员。报考同一职位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则均定为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员。

事业单位招聘职位中,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从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报考同一职位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学历层次、面试成绩高低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员。如果总成绩相同且学历层次、面试成绩均相同,则加试面试,排出名次,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员。

2.体检和考察工作由遴选(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能确定为考察对象。

3.体检合格人员,按照考试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考察人选。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政治品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现实表现、工作实绩、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构成回避关系等。进一步验证核实考察人选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完整、准确。

报考人员自动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空缺,可从报考同一职位并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考察中出现职位空缺,经遴选(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可在报考同一职位的考生中,按从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

六、公示与转任(聘用)手续办理

根据实地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和职位要求,综合评价、确定拟遴选(招聘)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并按照有关规定,遴选职位办理公务员转任手续,招聘职位办理聘用手续。

应试人员自愿放弃遴选(招聘)资格的,须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向考察部门提出;3个工作日之后放弃资格的,将记入公务员(事业单位)考试诚信档案。

事业单位新聘用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书之日起7日内报到,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新聘用人员纳入本单位岗位管理,试用期及相关待遇按照国家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七、其他事项

遴选人员被选用后,享受报考职位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须在遴选单位工作满3年以上。

报考市食药监局下属事业单位的人员须在报考单位服务满3年后方可流动(含试用期)。

洛阳市2017年市直机关公开遴选(招聘)工作人员有关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信息,均通过洛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haly.lss.gov.cn“公务员”-“通知公告”栏目,“快速导航”- “人力资源市场”-“最新动态”专栏)发布。遴选(招聘)工作节奏较快,请报考人员提早准备相关材料,并每天及时关注、查询网站发布信息。

报名期间,涉及遴选(招聘)职位告中的专业、学历、资格条件以及备注内容等相关信息的咨询,报考人员可与遴选(招聘)单位联系,相关联系方式可在职位表上查询。报考人员在遴选(招聘)各环节期间务必保持报名时留下的联系方式畅通,通讯方式变更后,应及时告知遴选单位,遴选(招聘)期间因无法联系导致报考人员不能按规定时间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

本次公开遴选(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班。

咨询电话:0379—69933323(遴选) 69933267(招聘)

原标题:2017年洛阳市市直单位公开遴选(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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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市直机关遴选公务员职位表.xls

2017年洛阳市部分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xls

2017年市直机关遴选公务员推荐报名表.doc

2017年洛阳市部分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加分申请表.doc

大学生村干部证明.doc

志愿服务西部(贫困县)计划证明.doc

退役大学士兵认定表.docx

2017年洛阳市部分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提交加分材料地点.xls

2017年洛阳市部分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面试资格确认表.doc

专业目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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