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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提交加分材料的具体时间和地点。
提交加分材料时间:2017年12月11日—2017年12月13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
提交加分材料的地点,见附件8。
未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加分并提交加分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资格,不享受加分政策。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人员,将在洛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haly.lss.gov.cn“快速导航”栏目 “人力资源市场” 下的“最新动态”专栏)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的,享受笔试卷面成绩加5分的政策。对于弄虚作假享受加分政策的,一经查实,取消资格。
四、组织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满分均为100分。
1.笔试。
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为2017年12月9日。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报考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与报名时一致。
遴选职位笔试成绩=笔试卷面成绩。
招聘职位笔试成绩=笔试卷面成绩+加分
2.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法。主要考察应试人员的求职动机与拟任职位的匹配性、逻辑思维能力、组织管理能力、分析与解决实际问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人际沟通能力、临场应变能力和举止仪表情绪稳定性等。面试满分100分。
根据笔试成绩,按拟遴选(招聘)职位与参加面试人数1:3的比例从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成绩相同者,均进入面试。笔试缺考、作弊或成绩为零分等情况的,不得进入面试。
面试前,将组织入围面试人员进行面试资格确认。
入围遴选职位面试的人员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公务员登记表或录用审批表(复印件)、推荐报名表(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准考证和职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明材料,进行面试资格确认。
入围事业单位的人员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就业报到证(择业期内未办理就业报到证者,持所在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加盖公章的空白就业协议书(全套))、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要求提交的符合岗位设置条件的其他证明材料、已就业人员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准考证以及《2017年洛阳市部分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面试资格确认表》一式2份(见附件9),进行面试资格确认。上述材料应提供原件及2份复印件。
面试确认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进行面试资格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
因报考人员被取消面试资格或自动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从报考同一职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资格确认合格的报考人员确定为参加面试人员,发放面试通知单。
实际参加面试的应试人数形不成竞争的,应试人员的面试成绩须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全部应试人员的面试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3、总成绩的计算
遴选职位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招聘职位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
计算成绩时,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