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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面试
1、面试人员的确定
根据笔试和经历业绩评价成绩之和从高到低按照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调任计划数与进入面试人员数不足1:3的,以岗位面试人员数与调任计划数的实际比例确定面试人员。
2、面试的组织
面试由县委组织部组织,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在领导能力素质和个性特征等方面对选拔职位的适应程度,重点检测应试者解决岗位工作中实际问题的履职能力。
(六)考察
根据笔试、经历业绩评价、面试成绩之和,按从到低分顺序,以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人选。若出现考察不合格情形时,只在初次出现不合格人员的阶段按总成绩得分由高到低顺序进行一次性递补。如无人递补或递补后参加考察人员仍少于调任计划数2倍比例的,则按实际人数进行考察。
公开调任的笔试、经历业绩评价成绩、面试成绩和考察成绩均按100分制计算。综合成绩的计算方式为: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30%+经历业绩评价成绩×30%+面试成绩×30%+考察成绩×10%(每项成绩计算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考察工作由县委组织部组织实施。考察主要对被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与公开调任岗位的匹配程度进行全面了解。
(七)确定拟调任人员和公示
县委组织部根据考生的笔试成绩、经历业绩评价成绩、面试成绩、考察成绩等综合考虑,提出调任的具体职位和拟调任人选,提交县委研究。拟调任人员按照任前公示有关规定在威信党建网,调出、调入单位进行公示。
公示期满不影响调任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调任,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调任。对有影响调任问题的,取消调任资格。
(八)调任人员审批和公务员登记
调任人员经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同意后,按干部管理权限办理调动、任职手续;调任人员的级别和有关待遇,根据其调任职务,结合本人原职务、工作经历、文化程度等条件,比照调入机关同等条件人员确定;调任人员除由国家权力机关依法任命职务的以外,一般实行任职试用期制,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任职,并按规定进行公务员登记;考核不合格的,按原职级或职称安排工作。调任人员2年内一般不得调整工作岗位,实行任期制的干部按有关规定执行。
六、其他事宜
(一)报考人员在报考过程中,应及时登陆威信党建网站了解公开调任工作进程和有关事项的通告,并保持通讯畅通,若因报考人员不及时上网或联系不上等原因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二)公开调任人员要严格遵守组织人事工作纪律,如有违反有关规定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参与选调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为保证调任工作的严肃性、公开性和透明度,本次调任工作在威信县纪委的全程监督指导下进行,同时,欢迎社会各界对公开调任工作进行监督。
报名咨询电话:0870 - 6120281
县纪委监督举报电话:0870 - 6124222
县委组织部干部监督股举报电话:0870 - 6120420
原标题:中共威信县委组织部关于2017年公开调任公务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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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威信县委组织部
2017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