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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资格审查
县委组织部对参加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报名条件人数与公开调任职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5:1,若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数与公开调任职数的比例低于5:1时,则相应减少公开调任职数。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不得放弃笔试、面试、经历业绩评价等后续的公开调任环节。如无故放弃和不按时参加的,视为故意扰乱公开调任秩序、浪费公开调任资源,一律取消调任资格,三年内不允许参加公务员公开调任和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并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调离工作岗位或处分。
(三)笔试
笔试由县委组织部具体组织实施。笔试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以及调任岗位所涉及的专业知识。笔试不指定任何考试辅导用书,也不指定或委托任何一家培训机构进行此次公开调任的考前培训。
1、笔试准考证领取
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接通知后到县委组织部领取准考证,并妥善保管。
2、笔试科目、时间、地点
笔试科目:《行政能力测试》
笔试时间:2017年11月5日上午9:00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必须持准考证、本人身份证参加考试。
3、笔试排名
笔试排名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成绩相同的排名相同。有两人并列第1名,则不再有第2名,后续的排名直接为第3名,以此类推。
笔试结束后,由县委组织部结合笔试情况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下的报考者不能进入后续环节。笔试成绩、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威信党建网公示。
(四)经历业绩评价
根据笔试成绩,按调任职位从到低分顺序,以1:5的比例确定进入经历业绩评价人选。如超过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人数不足1:5的,按实际比例确定进入经历业绩评价人选。经历业绩评价由县委组织部组织,采取集体评价方式,主要评价参加调任人员学习和工作经历、工作实绩、考核奖励情况、人岗匹配程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