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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选调程序
(一)面试:主要考察报名人员的举止仪表、综合分析、组织协调、语言表达及应变能力等,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确定考察人选:根据资格审查情况,由江津区永兴镇政府确定考察人选。
(三)考察:对考察人选的德、能、勤、绩、廉等进行全面考察,考察不合格或本人自愿放弃资格的,按缺额依次替补考察人选。
(四)集体研究:由中共江津区永兴镇党委根据考察和面试情况研究决定拟选调人员名单。
(五)公示:对拟选调人员名单,按照有关规定公示5个工作日。
(六)办理调动手续:按相关规定办理正式调动手续。
七、相关说明
江津区永兴镇人民政府对本次选调机关工作人员拥有最终解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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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津区永兴镇人民政府公开选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工作经历(同意报考)证明
重庆市江津区永兴镇人民政府
2017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