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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承诺在重庆市江津区永兴镇人民政府服务3周年以上。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尚在试用期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处分期限的;
3.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涉嫌犯罪正在被调查或者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其它不宜办理转任情形的。
五、选调方法
采取面试和考察相结合的办法确定拟选调人选。
六、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9月20日至10月31日(节假日除外)。
2.报名方式:(1)现场报名:江津区永兴镇人民政府党群办(江津区永兴镇大圆洞街260号);(2)网上报名:将报名资料发送至邮箱990014841@qq.com。
3.报名资料:
(1)《江津区永兴镇人民政府公开选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1)一式两份,照片为近期1寸免冠登记照。
(2)本人所在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同意报考)证明》(附件2)。
(3)身份证和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验后退还),网上报名的提供以上证件扫描件(原件在面试环节审验)。
4.联系方式:杨艳 肖方霞(15922770263、13594065744)。
(二)资格初审
永兴镇党群办在报名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通过电话回复报考人员资格初审结果。未通过资格初审者,不再进行以后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