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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成绩合成
综合成绩按照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各占50%折合计算,折合总分为100分。综合成绩相同时,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
七、考察与试用
笔试、面试结束后,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对象与选调职位的比例为1∶1。
(一)考察。市政府办将派出3名以上成员组成的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选调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考察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注重考察工作能力、文字综合水平等。考察组将查阅干部人事档案,核实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登记表等情况。考察对象所在机关(单位)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若发现对象条件不符合选调要求,依次替补一次。
(二)试用。市政府办根据考试和考察情况,集体研究确定跟班试用人选,试用期为三个月。
八、公示及办理手续相关
跟班试用期满后,市政府办综合考试、考察和试用的具体情况,集体讨论决定拟选调对象,并统一安排工作岗位,选调对象必须服从安排,拒不服从岗位安排的,取消选调资格,根据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选调对象及职位分配方案将在醴陵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
九、组织实施
本次公开选调由醴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醴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解释。
联系科室:市政府办文电会议组 联系人:丁鑫禹
联系电话:23232201 17773308513
原标题:醴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下半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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醴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