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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湖南苏仙区选调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14人公告

郴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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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选调程序和方法

选调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录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考试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2017年苏仙区公开选调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报名表》(附件2)一式两份,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登记表复印件1份(需加盖组织或人社部门的公章),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同底免冠1寸照片2张,同时提供电子照片(资格初审合格后,将电子照片传至sxqgwyj@126.com邮箱)。

2.报名时间。2017年10月25日至10月27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3.报名地点。苏仙区行政中心大楼0318室(地址:郴州市苏仙区观山洞街道郴县路177号。市内乘22路、105路到苏仙区行政中心站下车即到;市内乘59路、108路公交车到苏仙区检察院下,沿桂园路走100米左右可达;市内乘13路、21路、27路、36路公交车到高斯贝尔下,沿桂园路走500米左右可达)。

4.资格审查。由选调单位和苏仙区人社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考试资格。

5.缴费。按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每人考试考务费100元。

6.领取准考证。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凭本人身份证于2017年11月9日—11月10日在苏仙区人社局1026室领取准考证。特别提示:笔试准考证请保留到体检之后。

7.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

(2)笔试最低开考比例为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选调计划数或取消该职位选调计划。

(3)取消选调计划数的职位,将于2017年10月31日在郴州市苏仙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布。报考职位被取消的人员可在11月2日前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职位或凭票据退还报名费。11月3日将公布核减选调计划数的职位。

(二)笔试

1.笔试科目。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写作》,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分,其中,公共基础知识占70分,写作占30分。

2.笔试时间。2017年 11月11日(星期六)上午9:00-11:30。

3.笔试地点。具体地点见准考证。

4.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11月下旬在郴州市苏仙区门户网站公布。

(三)面试

1.面试对象。根据笔试成绩由到低分按照选调职位计划人数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

2.面试时间。面试时间、地点在郴州市苏仙区门户网站另行公告。

3.面试形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进行。

4.面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能力素质及与选调职位的匹配度。

5.面试评分幅度。面试评分采用百分制。面试评分幅度统一为25分,起评分为70分,即在70—95分区域间评分。对于面试中拒绝回答、出现重大知识性错误等问题的,由主评委召集评委组商议,在起评分以下酌情评分。

6.注意事项。未参加面试及面试成绩在70分以下(不含70分)的不予选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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