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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选调程序
(一)宣传发动。在有关媒体和网站上发布公告,公告内容包括选调职位及报名要求、参加选调对象的范围和资格条件、程序和时间安排等。
公告时间:2017年10月16日。
(二)报名审核。采取现场报名的形式,在各单位确定的报名点报名(具体咨询电话、报名地点详见附件1、附件2)。
报名时间:2017年10月25-26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报名办法:报名者填写《乐清市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见附件3) 或《乐清市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4) ,经所在单位审核并签署同意意见后,持本人毕业证书、身份证等相关证件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相关岗位经历由所在单位出具证明)、近期同底片免冠1寸正照3张到报名点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核,每人限报一个职位。
报考者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和选调资格。经资格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人数不足1:3的,由市委组织部和市人力社保局商选调单位研究决定是否相应核减或取消选调计划,对取消选调计划的有关报考人员可以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职位。
(三)领取准考证。时间:11月9日上午9:00-—11月10日下午17:00上班时间内。已审核符合公开选调对象资格条件的人员到报考单位领取准考证。
(四)笔试。由市委组织部和市人力社保局统一组织笔试,笔试考点具体见笔试准考证。笔试重点测试报考者运用理论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和文字综合能力。笔试成绩满分100分。
笔试时间:11月11日上午9:00—11:30。
(五)面试。各选调单位根据职位需要确定是否进行面试(有面试要求的具体见附件1、附件2备注栏),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有面试要求的选调单位根据各职位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从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选。面试注重对应试者能力素质、个性特征和职位适应程度等方面进行考察了解。面试由选调单位组织实施,面试方式、时间、地点由选调单位另行通知,在笔试成绩公布之日起一个月内完成。
(六)考察。没有面试要求的职位直接根据笔试成绩从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考察人选,由选调单位组成考察组进行全面考察。有面试要求的职位根据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按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按总成绩从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考察人选,由选调单位组成考察组进行全面考察。
(七)决定选调对象。选调单位根据考试考察等情况,按照岗位匹配性研究确定拟选调人选。拟选调人选分别在其所在单位和选调单位进行公示一周,经公示无异议后,按管理权限办理转任(流动)手续。在考察、公示等阶段出现人选空缺的,由选调单位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八)建立公开选调优秀人员信息库。集中公开选调结束后,由市委组织部和市人力社保局根据笔试成绩按一定比例建立选调人员信息库,作为人员储备供全市单位补充干部备选。
四、组织领导
乐清市集中公开选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在市委组织部和市人力社保局指导下开展工作。
联系电话:市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科61882871;
市人力社保局公务员管理科61882270;
市人力社保局人才开发科61882273。
原标题:2017年乐清市集中公开选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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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7年乐清市集中公开选调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doc
2、2017年乐清市集中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doc
中共乐清市委组织部
乐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