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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面试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参加面试,面试时间为2017年10月28日上午,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具体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每名考生面试结束,当场公布考生本人的面试成绩。在面试工作全部结束后,县纪委将所有考生的笔试面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和体检时间公布在“彭水县政府公众信息网站”,并张贴在县纪委办公区域,同时接受电话查询(023-78491581)。
(五)体检
在报考同一岗位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人员确定后,由县纪委统一组织体检人员到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重庆市公务员局转发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渝人社发〔2017〕46号)等相关规定执行。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资格的情况时,按照该岗位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递补考生总成绩相同时,则确定笔试成绩高者为体检人员。
(六)确定遴选人员和公示
根据体检情况,按照1:1的比例确定拟遴选人员,分别在县纪委(监察局)和拟遴选人员所在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
(七)试用期
对公示期间无异议的拟遴选人员,由县纪委对其进行为期三个月的试用。试用期满,经考察考核合格并报县纪委常委会同意后,按程序办理调配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取消遴选资格,并劝其返回原单位工作。
联系部室及电话:县纪委组织部 023-78491581
原标题:中共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纪委关于委局机关和派驻纪检组2017年度公开遴选公务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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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彭水自治县纪委(监察局)公开遴选公务员岗位一览表.doc
2017年度彭水自治县纪委(监察局)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表.doc
中共彭水自治县纪委
2017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