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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
所有参加公开遴选人员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报名时,须按要求如实完整填写报名表。同时,报名时须提供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证件照两张,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奖励证书、其他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职位要求的相关工作经历及任职经历证明、历年年度考核情况证明、《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等。
公开遴选机关(参照管理单位)根据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区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报考人员的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合格人数与公开遴选职位计划的比例一般不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经区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核减遴选计划或取消职位。被取消职位的报名人员可以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改报名时间:2017年10月20日,改报名地点:南通市通州区行政中心主楼1524室。
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于2017年10月25日携带身份证到南通市通州区行政中心主楼1524室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准考证》者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二)适岗评价与笔试
适岗评价主要从学习工作经历、工作成果、考核奖惩等方面考察报名人员能岗相适度,满分100分,保留两位小数。适岗评价方案由公开遴选机关(参照管理单位)制订,报区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实施,并于2017年10月27日之前完成。
笔试由区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满分100分,保留两位小数。笔试时间:2017年10月28日。
适岗评价、笔试成绩按6:4的比例折算得分,保留两位小数从到低分,按公开遴选计划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三)面试
面试由区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满分为100分,保留两位小数。面试结束后,按适岗评价和笔试折算的综合成绩、面试成绩5:5的比例折算,保留两位小数,从到低分,按公开遴选计划1:2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考生主动放弃的,在同职位合格人选中从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面试设60分合格分数线,低于60分的不进入下一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