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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公示和转任
市司法局对拟转任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报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备案后,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转任资格。本次选调的干部职务层次均为科员,调入人员在原单位具有的高于科员职务层次的领导职务或非领导职务均不予保留。
六、纪律监督
整个遴选工作将严格按照有关纪律规定,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自觉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公开遴选纪律的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视其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株洲市司法局人事警务科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28689090;监督电话:28685355
原标题:2017年株洲市司法局公开遴选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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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株洲市司法局2017年公开遴选计划及岗位条件
2:株洲市司法局2017年公开遴选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株洲市司法局
2017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