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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选调程序
(一)资格审查
对报名人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报名资格的,通知其参加考试。
(二)考试
考试的形式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文字写作能力和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能力。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者,不能进入面试。笔试成绩按60%计入考试综合成绩。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成绩的高低,按照1:3的比例确定面试名单(面试时间地点及人员名单以笔试后通知为准)。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局线者,不得选调。面试成绩按40%计入考试综合成绩。
(三)体检
根据报考人员笔试、面试综合成绩按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统一组织前往指定体检医院体检。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可根据考试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四)考察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组织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能力水平、廉政勤政、工作实绩等(需于考察前提供单位同意调出函)。如考察出现不合格或放弃者,可根据考试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五)选调
按笔试、面试成绩、组织考察和体检情况,由市工商局研究决定选调人选并在市人社局网站上公示后,按规定办理转任手续。
本公告由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解释。
原标题: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2017年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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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7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