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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集体研究、公示
招考单位党委(党组)根据考察情况集体研究,讨论拟选调人员,并按照任前公示制度有关规定在调出、调入单位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从发布公示次日起计算。如无合适人员,由招考单位集体研究并报请雅安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同意后,该职位可空缺。
(十二)办理手续
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由组织人事部门按管理权限办理调动手续。除由国家权力机关依法任命职务的以外,一般实行任职试用期制,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间一般不得调整工作岗位。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任职并根据需要办理公务员登记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另行安排工作。
五、纪律监督
(一)招考单位要高度重视,严格履行职责程序,认真审核把关,不得随意降低标准,放宽条件。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集体讨论决定,不得个人或者少数人说了算、弄虚作假、搞不正之风。对在选调工作中不履行职责,不作为、乱作为、失职、渎职等违反规定的有关人员,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选调工作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不符合选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取消其选调资格,后果自行负责。对进入考察环节因个人原因放弃的报考人员,将记入个人诚信档案,5年内不得调动或参加我市选调科级干部、机关事业单位遴选(考调)考试。
(三)本公告由雅安市委组织部、雅安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835-2852153(市委组织部综合干部科)、0835-2240419(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科)。
(四)此次选调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监督电话:12380(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0835-2237329(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监察室)。
(五)网络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835-2227020(市人事考试中心)
原标题:关于2017年下半年雅安市选调科级领导干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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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下半年雅安市选调科级领导干部同意报考审核表.docx
中共雅安市委组织部 雅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