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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第一次测试
第一次测试工作由雅安市委组织部、雅安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主要对报考人员进行综合知识测试,测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占总成绩的50%。测试时间为2017年10月28日上午。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测试。凭准考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第一代居民身份证)参加测试,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测试。
(八)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工作由雅安市委组织部、雅安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各招考单位具体负责。第一次测试折合成绩和职位排名公布后,根据报考人员的折合成绩,按照选调职位录用名额的3倍,从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安排在第二次测试前进行,具体时间由招考单位确定并通知报考人员。
报考人员在资格复审时需提交《雅安市2017年下半年选调科级领导干部报名表》、第一次测试准考证。网上报名时通过电子邮箱发送材料者还需提供材料扫描件的原件。
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发给第二次测试通知书,不能按要求提供材料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按照成绩排名先后进行一次递补。
(九)第二次测试
第二次测试由雅安市委组织部、雅安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各招考单位负责具体实施,主要对报考人员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等进行测试。测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占总成绩的50%。测试结束后,各招考单位将测试结果报市委组织部备案。
(十)考察
综合成绩=第一次测试成绩×50%+第二次测试成绩×50%。
第二次测试结束后,综合成绩及排名在雅安人事考试网进行公布。各招考单位按综合成绩高低等额确定考察人选。对第二次测试环节未形成竞争的,该职位进入考察环节的报考人员综合成绩不得低于本次公开选调考试职位中达到第二次测试开考比例的职位进入考察人员的最低综合成绩。考察工作由雅安市委组织部、雅安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各招考单位制定考察方案并具体实施。因报考人员个人原因放弃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缺额可进行一次递补。
(十一)集体研究、公示
招考单位党委(党组)根据考察情况集体研究,讨论拟选调人员,并按照任前公示制度有关规定在调出、调入单位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从发布公示次日起计算。如无合适人员,由招考单位集体研究并报请雅安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同意后,该职位可空缺。
(十二)办理手续
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由组织人事部门按管理权限办理调动手续。除由国家权力机关依法任命职务的以外,一般实行任职试用期制,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间一般不得调整工作岗位。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任职并根据需要办理公务员登记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另行安排工作。
五、纪律监督
(一)招考单位要高度重视,严格履行职责程序,认真审核把关,不得随意降低标准,放宽条件。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集体讨论决定,不得个人或者少数人说了算、弄虚作假、搞不正之风。对在选调工作中不履行职责,不作为、乱作为、失职、渎职等违反规定的有关人员,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选调工作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不符合选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取消其选调资格,后果自行负责。对进入考察环节因个人原因放弃的报考人员,将记入个人诚信档案,5年内不得调动或参加我市选调科级干部、机关事业单位遴选(考调)考试。
(三)本公告由雅安市委组织部、雅安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835-2852153(市委组织部综合干部科)、0835-2240419(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科)。
(四)此次选调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监督电话:12380(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0835-2237329(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监察室)。
(五)网络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835-2227020(市人事考试中心)
原标题:中共雅安市委组织部雅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7年下半年雅安市选调科级领导干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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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雅安市委组织部
雅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