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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选调副科级领导职位,具有公务员(含参公人员)身份的,须出具相应的职务任职文件扫描件;具有事业人员身份的,须出具8级及以上领导管理岗位聘用审批文件扫描件;专业技术人员须出具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证明材料扫描件。
(6)近三年年度考核登记表扫描件。
(7)正科级职务报考副科级职位的,需提供自愿放弃原职务层次的承诺书扫描件(本人亲笔签名并加盖手印)。
(8)职位要求的其他材料扫描件。
以上材料扫描件可发送至招考单位指定的电子邮箱。报考人员还可直接到招考单位递交以上材料(电子邮箱及招考单位地址详见职位表)。
(二)资格初审
各招考单位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审查人员根据报考人员网上填报的信息及递交的材料进行初审,并对上传照片是否符合规范进行核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和出具的相关材料符合职位要求且照片质量合格的通过资格初审。
(三)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报考人员请于2017年10月9日至10月17日22:00期间通过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及照片质量审查结果。资格初审合格者,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并按网络提示打印《雅安市2017年下半年选调科级领导干部报名表》一份,供资格复审时使用。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10月17日18︰00前)改报其他职位。报考人员对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其他内容有疑问的,可按照《公告》中的咨询电话向招考单位咨询。
(四)确认缴费
资格初审合格且照片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须于2017年10月18日12︰00前登录到报名网站进行确认缴费(按照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考务费每人每科50元)。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确认缴费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五)职位调整
选调比例为3︰1。未达到选调比例的职位,按比例调减或取消该职位选调计划。取消选调计划的职位,由雅安市委组织部、雅安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征得报考人员同意后将其调整到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职位或将考务费通过网络退回考生账户。
(六)准考证打印
资格初审通过、照片质量合格并成功完成了确认缴费的报考人员,请于2017年10月25日至10月27日登录报名网站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逾期不打印准考证而影响测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