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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面试公告。报考者可于2015年3月中下旬登录遴选单位网站查看面试公告,遴选单位无网站的登录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查看面试公告。
3、面试形式。各遴选单位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关于面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拟定面试工作方案,实施面试工作。主要测试报考者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满分为100分。如通过审查人数与遴选计划人数为1:1比例进入面试的,由遴选单位报经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确定面试合格线,考生面试成绩达到合格线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遴选单位需组织专业水平测试的,可结合面试进行,专业水平测试分,按照面试总分的一定比例计入面试总成绩。
根据笔试、面试成绩,按规定的比例确定报考者的综合成绩。
七、考察
面试结束后,根据综合成绩从到低分,按“遴选计划数加1”的数额确定进入考察环节人员。
若考察对象自动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出现职位空缺,不再从非考察对象中进行人员递补。
各遴选机关要派出2名以上人员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公开遴选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德的情况、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考察组要查阅干部档案,核实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如实写出考察报告。考察对象所在机关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
考察工作于2015年4月前完成。
八、公示和办理调动手续
各遴选机关根据报考者考试成绩和考察情况,按干部管理权限,党委(党组)集体讨论决定拟遴选的人员,并在遴选机关网站进行公示,遴选机关无网站的,在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各遴选机关按照有关规定报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公开遴选资格。
九、纪律监督
遴选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遴选工作启动后,各地不得突击提拔或晋升参加遴选人员的职务职级。工作人员和考生如有违反规定的,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本次公开遴选未尽事宜,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商各遴选机关确定。
咨询电话:
各遴选机关组织(人事)部门:(详见职位表)
网上报名及笔试准考证打印技术咨询电话:0851-86810676
省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处:0851-85892143
省人社厅人力资源市场处:0851-85837331
监督电话:省人社厅纪检监察室: 0851-85837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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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贵州省委组织部
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贵州省公务员局
2015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