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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公示与调动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调动人员。拟调动人员名单在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按干部管理权限和调动程序,由选调单位办理手续。
在体检和考察、公示阶段,因各种原因出现缺额的,在本岗位考生中按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其后因各种原因出现缺额的,不再进行递补。
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选调工作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选调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监督,对违反考试、选调纪律或工作失职失误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六、本简章由中共高邮市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共高邮市委组织部、高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
中共高邮市纪律检查委员会(84612152)
中共高邮市委组织部(80956218)
高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84614086)
监督电话:
中共高邮市纪律检查委员会(84688619)
原标题:高邮市委巡察机构和纪委派驻机构及直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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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邮市委巡察机构和纪委派驻机构及直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报名表.xls
高邮市委巡察机构和纪委派驻机构及直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xls
中共高邮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中共高邮市委组织部
高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