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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笔试
资格审查通过人员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2017年10月12日-10月13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6:00)。
领取地点为市人社局二楼公务员管理科。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时领取笔试准考证的,视为放弃。
笔试时间:2017年10月14日上午9:00—11:00。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材料作文和时事政治。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辅导培训班。
笔试成绩公布方式:由考生通过网上查询。
(四)面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到低分按岗位选调计划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含同分并列者)。参加面试人数与选调计划数之比不足3:1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组织面试。
面试通知书领取时间:2017年10月19日-10月20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6:00)。领取地点为市人社局二楼公务员管理科。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时领取面试通知书的,视为放弃。
面试时间为2017年10月21日,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面试成绩不设合格线,但对未形成竞争的职位,报考人员面试成绩必须在60分以上,方可进入下一个程序。面试成绩由现场工作人员通知报考人员。
(五)体检与考察
笔试和面试总分各100分。面试结束后,依据报考人员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然后按岗位所需1:1比例,依据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进入体检与考察环节人员,名单在高邮市纪委官网、高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总成绩相同的依笔试成绩排序,如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则一并进入体检考察。
体检与考察工作由选调单位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按照职位要求,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全面考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