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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确定考察和体检人选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报考人员的总成绩,分岗位从到低分等额确定考察和体检人选。如同一岗位应考人员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优先的原则由到低分确定考察和体检人选;如笔试成绩也相同,提交公开考选工作领导小组研究。
笔试、面试及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5、考察和体检
成立考察小组,对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等方面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同时,对其是否符合职位要求作出评价。参照国家公务员考试体检的有关内容,组织人选到指定医院进行体验。对因弃权或取消资格等原因造成的空缺,经公开考选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可从报考该岗位参加面试人员中,根据总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确定递补人选,并按规定进行考察和体检。
6、确定人选和办理调动手续
经考察和体检合格后,按照有关程序,研究确定拟录用人选并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未发现影响使用问题的,确定试用人选,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间工资待遇不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办理相关调动手续;考核不合格的,退回原单位。
咨询电话:
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0539-6107002
县旅游局办公室:0539-6122687;0539-6130699
附件1:《2017年郯城县旅游局公开考选工作人员计划表》
郯城县事业单位招考领导小组
2017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