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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广东省纪委省监察厅选调公务员30人公告

广东人事考试网 2017-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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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2017广东省纪委省监察厅选调公务员30人公告现已发布,请及时查看公告内容,按照相关要求报考公务员遴选考试。为了让大家更多地了解广东遴选考试信息,中公公务员遴选考试网提供了广东遴选招考公告广东遴选考试通知广东遴选招考职位等内容,祝愿所有遴选公务员考生,考试顺利!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公务员法》及有关规定,省纪委省监察厅拟公开选调公务员30名(纪律审查岗位20名,文字综合岗位10名),安排到省纪委省监察厅机关和派驻机构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

广东省直机关、中央驻粤单位机关、广东省地级以上市直机关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

广州、深圳市辖区机关(部门)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

广东省县级纪检监察和公、检、法机关公务员;

广东省乡镇(街道)纪(工)委书记、专职副书记(行政编制人员)。

二、选调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当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应具备下列条件:

1.中共党员,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党性观念强,道德品行端正,敢于坚持原则,热爱纪检监察工作,无违纪违法记录,身心健康。

2.现任副主任科员(副科级干部)及以下职务,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86年10月1日后出生),具有全日制本科及学士以上学历学位。具有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职级可为主任科员(正科级干部),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1981年10月1日后出生)。

3.纪律审查岗位的报名人员,应在纪检监察、公安、检察院、法院、司法、国安、财政、审计、税务、金融(监管)、国资监管、国土资源、城乡规划等部门从事执纪执法或行业监管工作满2年(不含综合、行政、后勤类岗位)。文字综合岗位的报名人员,应从事文字综合类工作满2年,一般应具有中文、历史、哲学、新闻、法律、社会学、经济管理、公共管理等文科类专业的学历学位。

4.能够适应外勤、出差任务,已婚人士一般应具有广州市生活基础。

5.符合拟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具体职位条件详见附表)。

(二)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没有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人员,以及调入后可能产生不良影响的其他人员,不列入选调范围。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登录广东人事考试网(http://www.gdrsks.gov.cn)报名。

2. 报名开始和截止时间:2017年9月19日上午9时至9月29日下午16时。

(二)资格审核

根据报名人员提交的资料进行资格审核。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应达到选调人数的1∶3以上(即纪律审查岗位60名、文字综合岗位30名以上),未达到报考人数比例的,相应减少选调人数。

(三)考试

统一组织笔试和面试。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全部参加笔试,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排序,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参加面试须经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根据面试成绩高低,按1∶1.5的比例确定初步考察人选。

参加笔试、面试的人员名单以南粤清风网(http://www.gdjct.gd.gov.cn)、广东人事考试网(http://www.gdrsks.gov.cn)公布为准。

笔试、面试的具体方式方法届时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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