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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云南曲靖市司法局遴选公务员6名公告

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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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 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 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规定执行。体检时,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弃权。

体检合格者列为考察对象。由曲靖市司法局和曲靖市强制隔离戒毒所组成考察组,通过到考察对象所在单位进行个别谈话、实地考察、查阅档案资料等方式,对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

进入面试、体检和考察环节的人员放弃的,需于该环节开始前3天内向曲靖市司法局2017年公开遴选公务员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放弃的书面申请。未按要求提交放弃申请的,报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

(七)确定人选和公示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拟遴选人员在曲靖党建网(www.qjdj.gov.cn)、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ynqjrs.cn)公示,公示期为7天。在体检、考察或公示期间,如出现放弃或不符合遴选条件的情形,可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体检、考察、公示环节均可递补一次)。无符合条件递补人员,取消相应遴选计划。

(八)审批和办理调动手续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遴选的,办理遴选手续;对反映有影响遴选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遴选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遴选,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遴选。

五、纪律与监督

(一)曲靖市纪委第八纪工委、曲靖市司法局纪委、曲靖市强制隔离戒毒所纪委及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相关部门对整个招聘工作进行监督,受理群众相关的反映和举报,按规定的管理权限调查处理。同时接受广大人民群众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二)遴选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存在回避关系的,应按照国办发〔2002〕35号文件的有关规定实行公务回避。

(三)对违反公开遴选纪律或不具备遴选资格、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取消相应遴选资格,5年内禁止参加曲靖市公务员遴选考试。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四)严格遴选考试的命题管理,加强试题的安全保密措施,对在考试与遴选工作中泄题或有舞弊行为的人员,一经发现从严处理。

监督举报电话:0874—3128561(曲靖市第八纪工委)

0874—3362673(曲靖市司法局纪委)

0874—8967931(曲靖市人社局公务员管理科)

六、其他事项

联系电话:0874--3362675(曲靖市司法局政治部)

0874—3149503(曲靖市强制隔离戒毒所政治处)

本方案由曲靖市司法局2017年公开遴选公务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原标题:曲靖市司法局2017年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

点击下载>>>1-6.rar

1.《曲靖市司法局2017年公开遴选公务员计划表》

2.《曲靖市司法局(强制隔离戒毒所)2017年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登记表》

3.曲靖市司法局(强制隔离戒毒所)2017年公开遴选公务员报考诚信承诺书

4.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5.《曲靖市司法局(强制隔离戒毒所)2017年公开遴选公务员经历业绩评价表》

6.《云南省2017年度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指导目录》

曲靖市司法局

2017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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