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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体检和考察
经历业绩评价结束后,根据考生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与拟遴选人数2: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40%+经历业绩评价成绩×20%(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如遇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面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后续遴选程序,如面试成绩仍相同,笔试成绩高的人员进入后续遴选程序。
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 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到考录公务员体检指定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时,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弃权。
体检合格者列为考察对象。由曲靖市商务局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
进入面试、经历业绩评价、体检和考察环节的人员放弃的,需于该环节开始前3天向曲靖市商务局提交放弃的书面申请,未按要求提出放弃申请的,报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
(六)决定拟遴选人员
根据体检、考察情况,由曲靖市商务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遴选人员。
(七)公示和办理遴选手续
对拟遴选人员,在曲靖党建网(www.qjdj.gov.cn)、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ynqjrs.cn)上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公示期满后,符合遴选条件的按干管权限报公务员主管部门办理调动手续。
在体检、考察或公示期间,如出现放弃或不符合遴选条件的情形,可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从报考该岗位的人员中依次进行一次递补(各环节均可递补一次)。无符合条件的递补人员,取消相应遴选计划。
五、纪律与监督
从事公开遴选工作的人员,必须遵守遴选工作纪律和有关廉洁自律的规定,坚持原则、公道正派、依法办事。公开遴选工作应严格执行回避制度,违反遴选工作纪律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取消遴选资格,5年内禁止参加曲靖市公务员遴选考试。对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邀请市级纪检监察部门和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对本次遴选工作进行监督,并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监督电话:曲靖市第六纪工委:0874-3128023
曲靖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科:0874-8967931
联系电话:曲靖市商务局人教科: 0874-8969281
六、本公告由曲靖市商务局负责解释。
原标题:曲靖市商务局2017年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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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曲靖市商务局2017年公开遴选公务员计划表
2.曲靖市商务局2017年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登记表
3.曲靖市商务局2017年公开遴选公务员报考诚信承诺书
4.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5.曲靖市商务局2017年公开遴选公务员经历业绩评价表
曲靖市商务局
2017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