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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1.笔试形式:闭卷考试。
2.笔试内容:主要测试履行职位职责所必备的业务素质和能力。重点测试公文写作、文字综合能力及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等,不指定参考用书及考试范围。
笔试时间及地点:2017年9月28日,具体时间及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领取笔试准考证的时间及地点:考生凭有效《居民身份证》领取。领取时间:2017年9月26日—9月27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领取地点:毕节市新行政办公中心C栋16楼东1615室(毕节市七星关区碧阳大道)。
考生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参加笔试。笔试缺考或笔试成绩为零分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二)面试
面试由考调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考调计划数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面试人员。
面试主要测试履行职位职责所必备的综合素质和能力,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考官由公开考调工作领导小组从市直有关部门抽调人员组成。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时,考生须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未参加面试的考生视同为自动放弃。
(三)总成绩计算
笔试、面试总分各为100分。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若笔试成绩也相同的,通过复试面试的方式确定进入下一环节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