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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发布考调公告时间
2017年9月8日。详见毕节市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bijie.gov.cn/)、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网址:http://gzbj.lss.gov.cn/)、贵州党建云-毕节市委组织部门户网(网址:https://www.gzzzb.gov.cn/s/bjzzb)。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9月14日至9月20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逾期不再办理报名手续。
2.报名方式及地点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原则上要求报名人员本人亲自现场报名,如遇特殊原因本人无法到现场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
报名地点:毕节市新行政办公中心C栋16楼东1615室(毕节市七星关区碧阳大道)。
联系人:夏 铭,李 随
联系电话:0857-8257280
3.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中共毕节市委组织部关于毕节市委党的建设办公室2017年面向全市公开考调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2份(见附件2,只收打印表);
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5张(照片背面写考生姓名,用照片袋封装,并订于报名表右下角);电子照片1张(要求:?照片格式:JPG;?照片像素:130*170;?照片大小:10-30KB;④照片命名:以姓名和身份证号命名,如:张三522401199101010011,中间不加任何符号包括空格);
(3)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出示原件,收取复印件);
(4)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出示原件,收取复印件);
(5)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原件,其中:中小学及幼儿园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当地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医疗卫生系统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当地县级及以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同时,按干部管理权限提供当地组织或人社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见附件3);
(6)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组织或人社部门出具的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或合格及以上等次(试用期除外)的证明(见附件3);
(7)所在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见附件4);
(8)委托他人代报的,还需提供委托人本人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和受委托人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9)报考所需的其他材料。
(三)资格审查
1.报考对象须如实提交本人有关信息和材料,所提交的有关证件与笔试、面试时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
2.报考对象根据考调职位填写《报名表》。《报名表》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委托他人进行报名的,若报名信息出现上述情况,视同考生本人填写,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
3.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或信息不实的,取消其本次考试资格。报考人员恶意扰乱考调工作秩序或者伪造学历学位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调资格的,取消其考调资格并作严肃处理。因资格审查不严导致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考试环节的,该报考人员考试成绩作无效处理并追究报名资格审查人员的责任。
4.资格审查贯穿整个公开考调工作的始终,在公开考调过程中的任一环节发现报考人员资格条件不符合要求的,随时取消其考调资格。
5.报名工作人员根据报考对象填写的个人信息,对照本《简章》规定的报名条件和填报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符合条件的予以确认。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
6.考调职位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与计划考调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考调计划予以相应减少或取消。
7.在考调工作中因报考对象自动放弃或考察政审、公示结果不合格等原因造成考调岗位空缺的,不作顺延递补。
8.经资格审查合格后,由考调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制作并发放笔试准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