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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湖北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遴选和选调11人公告

武汉市人事考试中心 2017-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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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考察和体检

(一)组织考察

按照考察对象人数与职位遴选和选调人数1.5:1的比例集体研究确定考察对象人选。考察组到报考人员所在单位进行实地考察,采取工作实事公示、谈话核实、查阅档案、民主评价、与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履职尽责、干事创业和德才表现情况,分析考察对象与公开遴选和选调职位的匹配程度。

(二)体检

组织考察对象进行集中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修订内容执行。未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按综合成绩由到低分依次递补该职位符合条件人员。

七、公示与任职

遴选和选调机关党组对报考人员的考试综合成绩、考察情况、体检结果和职位匹配程度等情况进行综合分析,集体研究提出拟任职人员名单,分别在武汉人事考试网、原工作机关和遴选选调机关公示,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公示期为7天(含5个工作日)。要求举报者署名,实事求是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对反映的问题不影响遴选和选调的,办理任职试用手续,试用期为6个月,其间在原工作单位人事工资关系、待遇不变。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经调查核实的,取消任职资格。

试用期满,由遴选和选调机关组织考核,经考核合格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要求办理公务员转任等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原则上回原单位工作。

八、纪律监督

本次遴选和选调工作在遴选和选调机关党组的领导下,由遴选和选调机关组织人事部门具体组织实施。遴选和选调工作严格遵守民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政策规定、条件标准和工作程序,严格把关,严守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并主动接受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公众监督。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参考人员、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严格追究责任。

政策咨询电话:027-82826511(市政府办公厅)

027-82826410(市政府研究室)

监 督 电 话: 027-82826910

原标题: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开遴选和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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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开遴选和选调工作人员职位表.xls

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开遴选和选调工作人员报考诚信承诺书.doc

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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