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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资格复审
根据笔试成绩,从到低分按面试人数与遴选选调职位人数3:1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在武汉人事考试网公布。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携带身份证、纸质《报名登记表》(网上打印,需按干部管理权限报相关部门审核盖章)、诚信承诺书、学历学位证书、工作经历证明、工作业绩证明等材料原件及《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录用审批表、近2年岗位责任书复印件,在指定的时间到遴选选调机关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
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依据笔试成绩由到低分依次递补该职位复审对象。通过资格复审参加面试人数与职位遴选选调人数比例低于3:1的,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取消该职位或相应核减公开遴选和选调计划数。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遴选和选调工作全过程,在遴选和选调的任何阶段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律取消其遴选和选调资格。
(三)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分析问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临场应变能力和心理素质等能力素质。
根据资格复审情况,在武汉人事考试网发布面试公告和参加面试人员名单。进入面试人员凭笔试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按指定时间及地点参加面试。进入面试后放弃面试的人员,需提供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材料,由遴选和选调机关报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按笔试成绩由到低分依次递补该职位符合条件人员。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测试参加公开遴选和选调人员分析问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临场应变能力和心理素质等能力素质。
(四)职位业务水平测试
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进行职位业务水平测试。
(五)计算综合成绩
采用百分制计算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40%,职位业务水平测试成绩占20%计算综合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