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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选调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
本次选调采取个人自荐的报名方式,报名人员经本人所在单位同意后,通过电子邮箱进行报名,填写《东城区纪委区监委机关、派驻机构2017年公开选调干部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见附件1),发送至电子邮箱dcqjwgbs@163.com;所在单位审核并加盖单位公章或组织人事部门公章的《报名表》(通过传真方式发送)。
2.报名时间
2017年9月5日9:00至2017年9月18日17:00。
3.资格初审
东城区纪委区监委机关在收到报名邮件及传真件后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将通过邮件回复“报名成功”,请报名者及时确认,并在3个工作日内将近三年工作业绩报告(要求及格式见附件3)电子版发送至dcqjwgbs@163.com。
(二)考试测评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综合评价,按照4:4:2的比例计算总成绩。
1.笔试(初步定于9月底,具体通知请关注东城区纪检监察网)
重点考察应试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写作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当天凭本人身份证进入考场。
一般笔试结束15个工作日内,在东城区纪检监察网发布笔试成绩。
2.资格审查(具体通知请关注东城区纪检监察网)
进入面试人员需提前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请按照通知要求,持以下资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1)身份证原件、复印件1份;
(2)《报名表》纸质版1份,加盖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