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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在现单位任科员或副主任科员职务;
3.科员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7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副主任科员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4.科员要求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副主任科员要求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5.公务员年度考核等次均为称职及以上;
6.具有2年(含)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
7.熟悉经济、金融、审计、财会、法律、组织人事等业务,或具有纪检监察、政法机关及其他党务、行政部门工作经历;
8.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
9.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具体条件;
10.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计算工作经历年限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8月31日(含)。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尚在任职试用期内的;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正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3.重要公务未处理完毕,且须本人继续处理的;
4.曾受过党政纪处分和其他处理的;
5.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