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2017北京东城区纪委区监委机关、派驻机构选调干部30人公告

东城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 2017-09-05

位置:首页 > 省(市、县)直机关遴选 > 考试公告 >

2.在现单位任科员或副主任科员职务;

3.科员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7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副主任科员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4.科员要求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副主任科员要求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5.公务员年度考核等次均为称职及以上;

6.具有2年(含)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

7.熟悉经济、金融、审计、财会、法律、组织人事等业务,或具有纪检监察、政法机关及其他党务、行政部门工作经历;

8.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

9.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具体条件;

10.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计算工作经历年限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8月31日(含)。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尚在任职试用期内的;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正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3.重要公务未处理完毕,且须本人继续处理的;

4.曾受过党政纪处分和其他处理的;

5.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相关推荐

全部栏目

 

全国省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