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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各选调单位对参加面试的人员进行履历分析。履历分析主要对面试人选的学历、经历、年度考核、工作业绩、获奖表彰等情况进行综合分析、量化评分。具体量化评分操作细则由各选调单位根据职位特点要求和比选择优的原则研究制定并对外公布。
(四)考察与体检。
1. 考察。公开选调采取差额考察的办法。依据考生综合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按职位选调人数N+2的模式(市纪委按N+3模式)确定考察对象。根据选调职位要求,各选调单位组织考察组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考察工作坚持以实干论实绩、从实绩看德才,以干事创业为中心,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突出考察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加强作风考察,强化廉政情况考察,对考察对象作出客观准确的评价。
2. 体检。选调单位组织被考察对象进行体检。体检在具有公务员招录体检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五)讨论决定与公示。
1. 讨论决定。选调单位根据考生综合成绩排名和考察、体检情况及选调职位要求,集体研究决定呈报拟选调人选,报市委组织部审批。确定拟选调人选时,要把考察情况与考察对象的德才条件、一贯表现、人岗相适等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并排序,防止简单地以分取人。
2. 公示。由市委组织部和选调单位将拟选调人员分别在石首门户网、今日石首和石首先锋微信公众号、考察对象工作单位及选调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六)选调试用。
公示期满,对没有举报反映或者有举报反映经查实不影响选调的,市委组织部按干部管理权限办理试用通知。对有举报反映查证属实影响选调录用的,取消选调资格,并按综合排序依次递补公示。
此次选调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3个月。选调人员试用期内的工资待遇在原单位领取。
(七)办理正式调动。
选调试用期满,选调人员考核合格且能胜任相应工作岗位的,经选调单位集体研究呈报,市委组织部按干部管理权限办理选调调动手续。选调人员考核不合格、不能胜任相应工作岗位的,经选调单位呈报书面鉴定材料,市委组织部按程序办理不予选调录用手续。试用期满,有职位出现不予录用选调试用人员,出现空缺不递补试用。
五、纪律监督
2017年石首市市直机关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由市纪委全程监督。监督举报电话:市纪委0716-7815745,7819729;市委组织部0716-12380、0716-7819989。
原标题:2017年石首市市直机关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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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7年石首市市直机关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职位及条件一览表
中共石首市委组织部
2017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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