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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湖北石首市直机关选调31人公告

石首市人民政府 2017-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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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符合选调职位要求的年龄、学历、专业、身份等条件(详见附表1:《2017年石首市市直机关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职位及条件一览表》);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一)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二)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三)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四)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考人员不能报考有回避关系的选调职位。

四、选调的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报名采取个人自荐和组织推荐的方式进行。可由符合报名条件人员提出申请并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报名,也可征得符合报名条件人员同意后由组织推荐报名。每名报考人员限报1个职位,不得重复报名,提交的报名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凡弄虚作假者,直接取消选调资格,并通报所在单位。

2、报名时间:2017年9月1日8:30—9月15日18:30。

3、报名地点:市委组织部综合干部科(联系电话:0716-7819633)或各选调单位。(见附件1)

4、报名需提供的材料:

(1)《2017年石首市市直机关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表样见附件2);

(2)本人近期彩色免冠2寸正面电子照片(jpg格式);

(3)本人学历、学位证书和身份证及其他重要证明资料的原件、复印件(1份);

(4)基层工作经历和本人公务员、参公人员身份证明材料。

(二)资格审查。

市委组织部和各选调单位根据选调职位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笔试人员名单。报名期间,选调单位安排专人值班,提供咨询服务。(各选调单位咨询电话见附件1)

(三)组织公开选调。

市纪委、市委办公室由本单位单独组织公开选调,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其他单位的选调职位统一组织考试,采取笔试、面试、履历分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照笔试35%、面试55%、履历分析1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其中:

1、笔试由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考生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若参加笔试人员与选调职位计划达不到3:1比例,经市直机关公开选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研究并报市委同意后,对相应的选调职位计划进行调整。允许被取消选调职位的报考人员调剂改报其他职位。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由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面试人选按照面试人数与职位选调人数3∶1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依次确定。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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