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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山西省直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118人公告

山西人事考试网 2017-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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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考察和体检

1、考察

考察实行差额考察。用人单位在考试综合成绩合格者中按照从到低分顺序以1:1.5比例确定考察人选。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可根据用人单位的实际情况适当降低考察比例。对全部考察人选考察后,因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的职位空缺将不再递补。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廉洁自律、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和干部人事档案等,并对报考者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进行复审。报考者所在单位要积极配合,客观真实地反映报考者的实际情况。

2、体检

体检在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2016]140号)执行。

(八)公示、办理手续

1、公示

用人单位将符合条件的拟遴选人员,按管理权限报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在本单位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2、办理手续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人员,用人单位要在公示期满后15天内,将拟遴选人员名单按管理权限报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备案,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试用期手续。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的人事、工资关系仍在原单位保留。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对试用期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办理转任手续。考核不合格者,仍回原单位工作。

报考者自愿放弃遴选资格的,须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之后放弃资格的,或在各环节中提供虚假信息的,取消其相应的资格,并在5年内不得参加公务员公开遴选。

本公告由中共山西省委组织部、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西省公务员局负责解释。

特别提示:本次公开遴选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举办的各类公务员培训辅导班和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351-7331654

中共山西省委组织部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西省公务员局

2017年8月25日

附件

1:省直部分党群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

2:省直部分行政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

3:省直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人员)专业设置分类指导目录

更多考试信息请查看遴选考试网,了解遴选考试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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