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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考察和体检
1、根据参加考试人员总成绩,按选调岗位1:1的比例由到低分确定选调人选。
2、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考察工作由选调单位负责,体检工作由人社部门组织。
(四)确定人选和公示
1、考察和体检合格者在县政府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问题不影响选调的,由选调人员到相关部门办理调动手续(截止至2017年12月31日前未满五年服务期的选调人员,待服务期满后再办理调动手续)。
七、其他事项
(一)严禁弄虚作假,对违反规定和纪律要求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可在总成绩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三)本次公开选调工作邀请红河县人大、县政协参与监督。
八、本公告由红河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73-4621328。
原标题:2017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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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红河县2017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更多相关信息请查看:公选/遴选考试网
红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