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首页 > 省(市、县)直机关遴选 > 考试公告 >
(五)面试。面试拟于9月下旬在吉首市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主要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总分为100分,主要测试在笔试中不易测试的有关能力和素质。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由面试评委组负责考试和评分,评委组设评委7名。同一职位的面试一般由同一面试小组负责考试和评分,面试小组成员应当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公道正派,并熟悉人才测评工作,面试小组中必须有熟悉选拔职位业务的人员,评委组实行回避制度和异地交流制度,面试前应当对面试小组成员进行培训。面试成绩当场通知本人,并在适当范围内公开。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
(六)考察。面试结束后,笔试成绩、资历评价分数、面试成绩分别按照40%、20%、40%的比例折算成综合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按照选拔职位人数与考察人数1:3的比例,从综合成绩的到低分确定考察对象,并将确定的考察人选名单和综合成绩向社会公布。10月上旬,市公开选拔乡科级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派出考察组,对进入本市拟选拔职位的考察人选进行考察。
(七)体检。考察结束后,对符合干部选拔任用条件的,按选拔职位名额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由市公开选拔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国家公务员体检标准组织体检。如某一职位体检对象有体检不合格的,则从相应的同一职位考察人选中递补。对经过严格考察,研究认为确无合适人选的,可以放弃该职位选拔。
(八)审批。体检结束后,市公开选拔乡科级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提出拟任人选,按干部管理权限和任免程序呈报审批。选拔结果向社会公布。
(九)职级待遇。被选拔任职的非选举制人选,到岗到位后实行一年的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胜任者按干部管理权限办理正式调动和任职手续;不胜任的,免去试任职务,一般按试任前职务层次安排工作。不适用试用期制的干部,任职一年后经考核不胜任的,提出免职意见。
(十)组织领导。市委成立全市公开选拔乡科级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电话:0743-8520606),具体负责公开选拔的组织实施工作。
四、本简章由市公选办负责解释。
原标题:2017年吉首市公开选拔乡科级领导干部简章
点击下载>>>
2017年全州公开选拔乡科级领导干部个人资历评价量化评分表.doc
吉首市公开选拔乡科级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