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首页 > 省(市、县)直机关遴选 > 考试公告 >
为促进县内在职人员有序合理流动,根据《元江县县直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暂行办法》、《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流动管理工作暂行规定》等要求,结合实际,经研究决定在部分机关事业单位开展选调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
机关11人:县委编办1人、县委宣传部1人、县总工会1人、县民宗局1人、县司法局1人、县发改局1人、县林业局1人、县工信局2人、县药监局2人。
事业单位23人:县农业技术推广站2人、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人、县安全生产监察大队1人、县地方统计调查队1人、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1人、县药品不良反应与药物滥用监测中心1人、县文化馆1人、县民族文化研究所1人、县广播电视台1人、县投资审计中心1人、县房产管理所1人、元江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1人、县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人才服务中心)2人、县非税收入管理局(收入票据稽查管理中心)5人、甘庄街道农业综合服务中心1人、甘庄街道文化事务中心1人。
二、选调范围
各乡镇(街道)、县直各部门符合资格条件的在编在职人员。教育、卫生系统的事业单位人员不参与此次选调。
三、基本条件
(一)除单位要求的具体资格条件外(单位具体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元江县2014年部分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报考者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热爱本职工作;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必须在所在单位服务满3年及以上;
5、身份符合所报考单位性质;
6、年龄30周岁以下指(1984年12月24日后出生),年龄35周岁以下指(1979年12月24日后出生),年龄40周岁以下指(1974年12月24日后出生),年龄45周岁以下指(1969年12月24日后出生)。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正在受司法机关立案侦察或纪检监察部门立案审查以及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
3、年度考核有不称职或基本称职;
4、其它不宜选调的情形。
四、选调程序
(一)公开报名
1、报名时间:2014年12月24日-26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00);
2、报名地点:县人才服务中心(县人社局二楼),联系电话:6013795;监督电话:65152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