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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考察。
根据考试成绩从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考察人员,由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1.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公开遴选职位的知识程度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德的情况、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度。
2.在考察中发现不符合遴选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确定为不合格,取消公开遴选资格。
(五)体检。
1.根据笔试、面试成绩以及考察情况等额确定体检人选。
2.在市人社局指定的医疗机构统一组织体检,体检费用由体检人选自行承担。体检按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遴选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3.遴选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
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六)公示和调动
体检合格后,由市统计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对拟遴选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报请市人社局、市干部调动领导小组审议同意后,办理调动和任职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遴选资格。
五、其他
(一)报考者必须真实、准确填写信息。在遴选中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遴选资格。
(二)本次公开遴选的相关环节将采取电话通知的方式告知。报名时,请按要求填写本人固定电话和手机号码,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如因通讯不畅或其他原因导致考生不能按时参加遴选有关环节的,视为自动放弃。
咨询电话:2115423 13990695888
原标题:乐山市统计局公开遴选乐山市普查中心参公管理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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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乐山市统计局公开遴选参公管理人员职位表
2.乐山市统计局公开遴选参公管理人员报名表
乐山市统计局
2017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