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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遴选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17年8月21日—2017年8月30 日,每日9∶00—18∶00。
3.报名地点:乐山市统计局办公室(乐山市市中区滨河路98号13楼1313室)。
4.报名资料:
(1)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乐山市统计局公开遴选参公管理人员报名表》(见附件)、《干部任免审批表(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专用)》一式3份。
(3)本人近期红底正面免冠2寸彩照4张。
(4)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当地组织人社部门审核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
(二)资格审查。
1.乐山市统计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不合格的,取消遴选资格。
2.实行差额遴选。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遴选计划数达到3∶1方可开展遴选;未达到3∶1比例,经组织人社部门同意,可适当降低比例或取消。
3.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试。
1.笔试。重点测试报考人员的文字写作能力、行政职业能力、法律法规知识等。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遴选名额与面试人数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未达到1∶3比例,经组织人社部门同意,可适当放宽。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总成绩计算方式。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总成绩并列情况下,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名。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