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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湖南娄底市市直单位遴选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28人公告

娄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0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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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由遴选单位负责组织。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后,由体检医院作出是否合格的结论。

考察由遴选单位负责实施。遴选单位根据职位要求,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核实,对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公开遴选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资格条件、德的情况、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

在体检后各环节出现职位(计划)空缺时,需要递补的,须由遴选单位写出书面报告,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按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且只递补一次。

八、公示与转任

拟遴选人员名单分别在娄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用人单位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结果的,则正式确定为遴选对象。

遴选对象按照公务员转任规定,由遴选单位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办理转任等相关手续。

原标题:2017年娄底市市直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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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7年娄底市市直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doc

2、2017年娄底市市直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娄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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