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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体检与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由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由遴选单位负责组织,在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后,由体检医院作出是否合格的结论。
考察由遴选单位负责实施。遴选单位根据职位要求,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核实,对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公开遴选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资格条件、德的情况、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
体检或考察出现不合格人选时,由遴选单位决定是否递补,并向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报告。如果递补,必须按综合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
十、公示与转任
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遴选对象,名单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所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结果的人员,则正式确定为遴选对象。
遴选对象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公务员转任规定,由遴选单位报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对符合转任条件的,办理转任手续;不符合的,由遴选单位将所呈报的转任材料退回原单位。
政策咨询电话:0731—82217874(省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办公室),0731—82219372(省公务员局考试录用与职位管理处)。
考务咨询电话:0731—85063791,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731—85063794。
原标题:2017年湖南省省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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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湖南省委组织部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湖南省公务员局
2017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