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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报名所需材料及要求:
(1)有效身份证或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附有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近期一寸同底彩色免冠照片3张;
(4)《市委离退局直属事业单位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组织推荐的人选,应征得被推荐人本人同意,属县(特区、区)委管理的干部,须按干部管理权限经组织部门同意盖章。个人自愿报名必须经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
报考人员的报名表必须按要求填写清楚,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由他人代为报名的,若报名信息出现上述情况,视同考生本人填写,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填写不真实,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遴选资格。
报名人员应确保所留联系电话准确、畅通。因所留电话不准确或因考生原因造成无法联系影响考试的,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
5.资格审查。办公室在报名时进行资格初审,报名结束后,由市委离退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复审。资格审查合格者在笔试前发给准考证。遴选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达到1:3方能开考,达不到比例的,调整遴选计划。资格审查贯穿遴选工作的全过程,凡在遴选过程中弄虚作假以及在考察中搞非组织活动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遴选资格。
(二)综合测试
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现场命题综合文稿写作,卷面分值为100分,占总分的40%。面试由评委会现场命题进行综合评分,面试分值为100分,占总分的60%。
(三)考察
以笔试、面试总成绩之和,从到低分依次确定3名考生作为重点考察对象;考察其德、能、勤、绩、廉等方面情况。
(四)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进行。
(五)研究决定
根据综合测试、体检、考察等方面的情况,经研究确定拟调动人选,并在人选所在单位发布公示。
(六)办理调动。按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四、纪律监督
参加考试人员在遴选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者,立即取消遴选资格。其他未尽事宜由“市委离退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咨询电话:8223510(市委离退局办公室),监督举报电话:8224763(市委离退局局长办公室)。
市委离退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
2014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