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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充实工作力量,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流动调配工作的意见》(湘组发[2015]26号)的有关规定,中共醴陵市委醴陵市人民政府接待办公室决定面向醴陵市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和数量
办公室科员1名
二、报名范围
具有醴陵市全额拨款事业编制身份
三、报名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身体健康;
2、女性;身高160cm以上, 30周岁以下(1987年5月31日以后出生),文学类、艺术类、管理类、教育类、法学类、经济学类专业,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
3、具有2年以上基层单位工作经历(时间截止至公告发布之日);
4、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有关规定,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的;
(5)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程序
1.报名时间:2017年7月7日至7月11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2.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
中共醴陵市委醴陵市人民政府接待办公室(新太阳大酒店2栋2楼8205号),联系电话:18007339862。
3. 报名要求:采取本人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接受他人代报。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
(1)《醴陵市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
(2)本人近期同底2寸免冠正面证件照3张。
(3)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工作经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报名人员所填写的信息和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可信,凡弄虚作假者,将取消选调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五、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员身份、学历、年龄、工作经历等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为确保选调质量,资格审查后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与拟选调人数应达到3:1的比例方可开考。
资格审查结束后,符合条件人员于面试前一天,到醴陵市接待办领取准考证。